房子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房产纠纷无论是在婚姻、继承、买卖等方面都比较常见,那么法院如何对房产纠纷做出判决呢?上海房产律师整理了房产纠纷法院判决书相关原则:
一、房地产纠纷中法院判给的份额如何执行
首先,双方可以协商以股份方式共同持有产权,租金或出售款各占一半;
其次,双方可以协商,一方获得全部房产,但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房价,另一方放弃一半的房产份额。
2.房屋纠纷法院执行的原则
实施包括以下原则:
1、协调被执行人的利益。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2.将强制执行与劝说和指导相结合的准则。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采取强制手段,还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,促使其自动履行。
3.帮助执行规则。执行过程中,人民法院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协助执行的,应当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。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条例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设立、变更、转让或者消灭房地产权利的,双方或者单方可以申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。
三、房屋纠纷裁判的法律依据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十四条因买卖、设立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提出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:
尚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;
通过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;
根据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,房地产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或者消灭;
权利人姓名、名称或者自然情况发生变化并申请变更登记的;
房地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房地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;
请求更正登记或者反对登记;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是关于房地产相关纠纷及法庭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。律师提醒您,如果遇到此类问题,一定要及时咨询上海房产律师,减少您的损失,保障您最大的权益。